根据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、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〈杨浦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杨委发〔2015〕18号)要求,为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到基层就业,打造职业化、专业化、规范化的社区工作队伍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长海路街道现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录岗位和人数
(一)招录岗位为街道各中心及居民区社区工作者,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。
(二)计划招录16人,其中8人面向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。
二 招录条件
(一)户籍要求
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三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,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。
(二)年龄要求
1.各中心社区工作者岗位:女性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、男性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。
2.居民区社区工作者、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岗位:女性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、男性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。
(三)政治面貌
1.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岗位必须为中共党员。
2.其余社区工作者岗位不限。
(四)要求
具有大学及以上